{{ $t('FEZ001') }} 輔導室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0015580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110年11月15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 set.edu.tw/。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 tw/。
三、請將簡章公告訊息轉知貴校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 長。
四、另各分區主辦學校將預計於110年12月10日至24日辦理宣導 說明會,請屆時請鼓勵貴校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參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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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1-27|
{{ $t('FEZ005') }}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