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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南州國民中學

學校訊息

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函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案,請依說明辦理。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50063678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影視創作者權益,並協助師生建立尊重智慧財產權 及使用正版內容之觀念,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於課堂教 學如有使用影視作品需求,應採用合法授權資源,並避免 使用盜版、側錄、未授權上傳或來源不明之內容,以防衍 生著作權侵害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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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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